华峰测控:关于董事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收到公司董事邵丹丹女士出具的《关于窗口期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邵丹丹女士的股票账户因其亲属误操作,于2023年7月27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200股,本次增持行为违反了窗口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 本次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邵丹丹女士的证券账户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交易日期 | 交易方向 | 交易数量(股) | 交易均价 (元/股) | 成交金额(元) |
2023年7月27日 | 买入 | 200 | 158.38 | 31,676 |
因公司预约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披露日期为2023年8月25日,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行为构成窗口期违规交易。
本次变动前,邵丹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截至本公告日,邵丹丹女士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00股。
二、本次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邵丹丹女士声明:本次窗口期交易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观故意违规增持的情况。本人已认识到上述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就此对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
影响,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承诺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并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公司将以此为戒,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审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