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测控: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测控”或“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华峰测控签订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3年半年度华峰测控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4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3年半年度华峰测控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事项 |
5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华峰测控业务情况,对华峰测控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 2023年半年度,保荐机构督导华峰测控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华峰测控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华峰测控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华峰测控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华峰测控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华峰测控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问题事项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3年半年度,华峰测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半年度,华峰测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华峰测控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问题事项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3年半年度,华峰测控未发生相关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2023年半年度,华峰测控未发生需进行现场检查的事项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2023年半年度,华峰测控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半导体专用设备制造,且服务半导体行业从设计到封测的主要环节。半导体行业与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具有周期性特征。如果全球经济增长放缓或行业景气度持续下滑,半导体厂商的资本开支可能延缓或减少,也会对半导体测试设备的需求造成不利影响,将给公司的短期业绩带来一定的压力。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国内集成电路产业政策的完善,资本市场的投资热情不断增长,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向集成电路领域进行业务拓展;与此同时,国际大厂凭借其强大的资金及技术实力,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也在不断的进行市场扩张。与之相比,公司在全球集成电路测试领域的整体实力和市场影响力方面还存在差距。若市场竞争加剧且公司无法持续保持较好的技术水平,可能导致公司客户流失、市场份额降低,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3、国际政治形势发生变化的风险
美国贸易政策的变化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给全球商业环境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美国通过加征关税、技术禁令等方式,对双方贸易造成了一定阻碍。同时,全球地缘政治风险加大,局部战争冲突时有发生,给全球经济带来诸多不稳定、不确定的影响。虽然目前国际政治形势尚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直接影响,但国际政治形势趋向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如果出现变化,可能导致国内外集成电路产业需求不确定,并可能对公司的产品研发、销售和采购等持续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存在境外业务及部分产品出口,国际形势可能会导致公司物流时效性降低、成本上涨等风险,公司将面临经营成本压力上升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新市场和新领域拓展的风险
公司正持续加大国际市场的拓展,并加快在新应用测试领域的产品开发工作。若公司未来无法及时、顺利拓展国际客户,或无法在新应用测试领域取得进展,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研发偏离市场需求或未取得预期成果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半导体产业链从设计到封测的主要环节,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对测试系统在功能、精度和测试速度上的要求持续提高。若公司无法准确把握市场需求的发展方向,或对关键前沿技术的研发无法取得预期成果,将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市场份额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381,489,281.84 | 541,122,292.49 | -29.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1,274,049.31 | 270,526,734.58 | -40.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6,124,199.53 | 264,333,772.83 | -40.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215,538.99 | 224,219,349.82 | -43.71 |
主要财务数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同期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249,143,724.34 | 3,138,951,327.13 | 3.51 |
总资产 | 3,398,106,478.70 | 3,371,356,514.42 | 0.79 |
主要财务数据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0 | 2.01 | -40.4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0 | 2.01 | -40.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6 | 1.97 | -41.0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00 | 9.99 | 减少4.9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84 | 9.76 | 减少4.92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7.20 | 10.22 | 增加6.98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9.50%,主要受行业周期下行影响,订单下降导致。
2、2023年1-6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0.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0.94%,主要受行业周期下
行影响,订单下降导致营业收入下降;同时,公司不断加大海外市场的拓展力度导致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5.87%,且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8.63%。综合影响下,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同比下降较多。
3、2023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3.71%,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下降导致销售回款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2023年1-6月,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同比减少、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下滑,主要系营业收入和利润下滑所致。
5、2023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上年同期增加6.98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推进技术和产品的不断升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如下:
1、公司深耕半导体自动化测试设备领域30多年,一直以来始终重视技术研发,保持高水平且持续增长的研发投入,不断提升产品性能,现已拥有多项先进的核心技术,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同时,公司在半导体部分测试领域实现了进口替代,目前已成为国内最大的半导体自动化测试设备本土供应商;
2、公司拥有广泛且具有较高粘性的客户基础,本土化服务优势显著,能够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定制化的产品和专业高效的售后服务,包括远程处理、定制化应用程序、定期实地拜访维护和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等,持续提高客户满意度。公司目前为国内模拟和混合测试领域的主力测试平台供应商,同时也在分立器件、功率类和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器件测试领域取得良好进展;
3、公司客户资源壁垒显著,替换意愿低。公司目前已获得大量国内外知名半导体厂商的供应商认证,国外知名半导体厂商的供应商认证程序非常严格,认证周期较长,对技术和服务能力、产品稳定性可靠性和一致性等多个方面均要求较高,新进入者获得认证的难度较大;
4、公司产品性能和可靠性在同类产品里面优势明显。公司主力机型STS8200系列主要应用于模拟集成电路测试,STS8300机型主要应用于混合信号和数字测试领
域,同时也拓展了分立器件、功率和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器件测试,产品的平台化设计使得产品具备优秀的可扩充性和兼容性,可以很好的适应被测试芯片的更新和迭代;
5、公司产品装机量居全球前列。装机量代表客户的认可度以及产品的可靠性,根据公司获取的数据统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主研发制造的测试设备全球装机量已超过6000台;
6、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研发团队长期稳定。从公司成立至今,公司的管理岗位长期均由公司自己培养的人才出任,核心研发人员的流失率为零,保障了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2023年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2023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为65,608,887.9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63%,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7.20%,较去年同期上升6.98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推进技术和产品的不断升级。
(二)研发进展
2023年1-6月,公司共申请专利22项,其中8项为发明专利。报告期内已授权0项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以及0项外观设计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8 | 0 | 101 | 20 |
实用新型专利 | 12 | 13 | 149 | 129 |
外观设计专利 | 2 | 0 | 25 | 17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29 | 29 |
其他 | 0 | 0 | 10 | 9 |
合计 | 22 | 13 | 314 | 204 |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3年6月30日,华峰测控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642,975,260.77 |
减:承销费用 | 114,361,457.13 |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 1,528,613,803.64 |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 16,355,220.68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1,512,258,582.96 |
加: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理财产品收益与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 74,492,908.58 |
减: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 | 29,323.69 |
减: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839,202,861.23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 | 747,519,306.62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华峰测控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实际控制人变更
公司原一致行动人为张秀云、孙镪、徐捷爽、蔡琳、周鹏、王晓强、付卫东和
王皓八名,其中张秀云、付卫东、王晓强三人均已/临近退休,且多数年事已高,身体状况难以持续其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王皓因个人原因逐步退出实际管理。鉴于张秀云等八人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已到期终止,2023年3月2日,张秀云、孙镪、徐捷爽、蔡琳、周鹏、王晓强、付卫东和王皓共同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约定,张秀云等八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自《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不再续期。原《一致行动人协议》终止后,张秀云、付卫东、王晓强、王皓因退出公司经营原因不再对公司施加控制。2023年3月2日,孙镪、蔡琳、徐捷爽、周鹏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署新《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自签署之日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孙镪、蔡琳、徐捷爽、周鹏。
(二)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天津芯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7,236,420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孙 镪 |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 8,880 | 26,284 | 17,404 | 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权激励归属 |
邵丹丹 | 董事 | - | - | - | / |
张 勇 | 董事 | - | - | - | / |
蔡 琳 | 董事、总经理 | 8,940 | 13,231 | 4,291 | 公司资本公积转增 |
徐捷爽 | 董事、副总经理 | 13,320 | 19,714 | 6,394 | 公司资本公积转增 |
付卫东 | 董事、副总经理 | 659,551 | 970,123 | 310,572 | 公司资本公积转增、二级市场交易 |
石振东 | 独立董事 | - | - | - | / |
梅运河 | 独立董事 | - | - | - | / |
肖忠实 | 独立董事 | - | - | - | / |
赵运坤 | 监事 | - | - | - | / |
董庆刚 | 监事 | - | - | - | / |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崔卫军 | 监事 | - | - | - | / |
齐 艳 | 财务总监 | 14,470 | 21,416 | 6,946 | 公司资本公积转增 |
周 鹏 | 总工程师 | 76,200 | 10,656 | 3,456 | 公司资本公积转增 |
居 宁 | 副总经理 | 7,400 | 10,952 | 3,552 | 二级市场交易、股权激励归属 |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三)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孙镪、徐捷爽、蔡琳、周鹏合计通过控制公司控股股东天津芯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制公司37,236,420股股份,共同构成华峰测控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自然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天津芯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除此之外,华峰测控上市前,公司现实际控制人团队孙镪(现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蔡琳(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徐捷爽(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鹏(现任公司总工程师);公司现任监事赵运坤、崔卫军;公司现任财务总监齐艳持有丰众资管计划份额。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现实际控制人团队蔡琳(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周鹏(现任公司总工程师);公司现任监事崔卫军仍持有丰众资管计划7,002,500.00份额。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贾义真 幸 科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