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测控: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适应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目前的董事会成员构成及任职情况,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人调整为6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6人调整为4人,独立董事人数由3人调整为2人,公司拟针对章程的对应条款作出修订。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备案相关手续。本次对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还应满足相关法规、证券监管规定。 |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还应满足相关法规、证券监管规定。 |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