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测控: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运坤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建设需求、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
(四)《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