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测控: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6-09-12  华峰测控(688200)公司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峰测控股票代码:688200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芯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C区二层209(TG第667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询价转让)

签署日期:2026年9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测控”、“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峰测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1

一、备查文件 ...... 11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1

附表 ...... 12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天津芯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华峰测控指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指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指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芯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C区二层209(TG第667号)
法定代表人孙镪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6A38J1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2015-11-05至2045-11-04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集成电路业、电子信息业、新技术和新材料业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5%以上股东张秀云17.62%、孙镪10.46%、徐捷爽7.64%、蔡琳6.35%、周鹏5.92%、付卫东5.63%、段宁远5.63%、王晓强5.63%、肖斌5.18%

(二)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孙镪男董事长中国中国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股东自身资金需求需要通过询价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引起本次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公司未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询价转让及二级市场增持等事宜导致其所持权益发生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总数为51,099,10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1,117,417股的25.4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总数为48,890,32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1,117,417股的24.31%。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6年9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通过询价转让减持2,208,78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0%。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从

25.41%减少至24.31%(均以2026年9月11日公司总股本201,117,417股为基数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日期减持方式变动数量(股)变动比例
芯华控股2026年9月11日询价转让2,208,7811.10%

注:表格中变动比例以2026年9月11日华峰测控总股本201,117,417股股份为基数计算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权益变动前持有情况权益变动后持有情况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芯华控股51,099,10225.41%48,890,32124.31%
合计51,099,10225.41%48,890,32124.31%

注: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均以2026年9月11日华峰测控总股本201,117,417股股份为基数计算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
股票简称华峰测控股票代码6882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天津芯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C区二层209(TG第667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询价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芯华控股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51,099,102持股比例:25.4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芯华控股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48,890,321持股比例:24.31%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6年9月11日方式:询价转让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说明: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增持,不涉及资金来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不适用?说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实施其在公司拥有权益
股份变动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如是,请具体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天津芯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6年9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