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世纪:独立董事对于对外担保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公司的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做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余额、担保总额均为3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6%,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情形。
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金海腾:
2023年4月17日
独立董事签字:
袁连生:
2023年4月17日
独立董事签字:
张诗伟:
2023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