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世纪: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4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毛捍东发行4,887,173股股份、向缪嘉嘉发行1,434,871股股份、向北京普世纵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92,056股股份、向北京普世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61,87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