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世纪: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6  信安世纪(688201)公司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安世纪”)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普世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80%股权。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4号),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11日、2023年6月17日、2023年6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审计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过渡期间及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依据公司与交易相关方签署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毛捍东、缪嘉嘉、北京普世纵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普世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过渡期指审计、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之间的期间,以

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上一个月的最后一天作为专项审计的审计基准日。本次重组的审计基准日为2022年6月30日,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为2023年6月16日,因此,本次重组的过渡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止。依据协议,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公司享有,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按截至协议签署日持有标的资产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标的资产净资产发生减少,交易对方应当在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将亏损金额以现金方式按截至协议签署日持有标的资产股权比例向公司补偿。

二、标的资产过渡期间审计情况及实施情况

受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北京普世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容诚专字[2023]100Z1090号)。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188,012.19元,未发生经营亏损,交易对方无需承担补偿责任,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公司享有。

三、备查文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普世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容诚专字[2023]100Z1090号)。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