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世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查股网  2023-12-07  信安世纪(688201)公司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本次公司拟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材料,我们认为相关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李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丁纯女士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王翊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何德彪:

2023年12月06日

独立董事签字:

邱奇:

2023年12月06日

独立董事签字:

马运弢:

2023年12月0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