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世纪: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伟先生、王翊心先生、丁纯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信安世纪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伟先生、王翊心先生、丁纯女士分别自愿承诺,自2024年4月22日起12个月内(即2024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1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如上述主体有违反承诺的情形,其因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承诺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李伟 | 51,255,360 | 23.84% |
2 | 王翊心 | 19,056,480 | 8.86% |
3 | 丁纯 | 19,056,480 | 8.86% |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