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世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5-005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 月2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全体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李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张庆勇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张庆勇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⑧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⑩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在不违背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不定期调整本激励计划的配套制度;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4)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张庆勇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了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于2025年4月15日采取现场和网络形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