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世纪: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南京恒世顺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证券代码:688201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信安世纪股票代码:6882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恒世顺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3号3栋412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1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 ...... 13
第一节释义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信安世纪、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恒世顺安 | 指 | 南京恒世顺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报告书 | 指 |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南京恒世顺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股份导致持股比例降至5.00%。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 南京恒世顺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3号3栋412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岳向前 |
注册资本 | 1,5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222300606792W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时间 | 2014-11-14 |
经营期限 | 2014-11-14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出资额 | 所占比例 |
1 | 王翊心 | 315 | 21.00% |
2 | 韩波 | 190 | 12.67% |
3 | 张庆勇 | 150 | 10.00% |
4 | 邢宝平 | 165 | 11.00% |
5 | 陈浩 | 70 | 4.67% |
6 | 彭国志 | 60 | 4.00% |
7 | 杨文君 | 60 | 4.00% |
8 | 窦志刚 | 60 | 4.00% |
9 | 罗育红 | 60 | 4.00% |
10 | 林道京 | 60 | 4.00% |
11 | 胡进 | 50 | 3.33% |
12 | 岳向前 | 30 | 2.00% |
13 | 汪宗斌 | 20 | 1.33% |
14 | 陈程 | 20 | 1.33% |
15 | 樊成雷 | 20 | 1.33% |
16 | 李彬 | 20 | 1.33% |
17 | 徐远航 | 20 | 1.33% |
18 | 赵剑竹 | 15 | 1.00% |
19 | 戴京川 | 15 | 1.00% |
20 | 郦海红 | 15 | 1.00% |
21 | 张蕻葆 | 10 | 0.67% |
22 | 陈晓萍 | 10 | 0.67% |
23 | 仵可 | 10 | 0.67% |
24 | 梁军 | 5 | 0.33% |
25 | 邓祥瑞 | 5 | 0.33% |
26 | 李翀 | 5 | 0.33% |
27 | 田瑞锐 | 5 | 0.33% |
28 | 李铭 | 5 | 0.33% |
29 | 段于梁 | 5 | 0.33% |
30 | 张济美 | 5 | 0.33% |
31 | 邵素芬 | 5 | 0.33% |
32 | 霍洁 | 5 | 0.33% |
33 | 叶鹏 | 5 | 0.33% |
34 | 刘云 | 5 | 0.33% |
合计 | 1500 | 100.0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岳向前 |
性别 | 男 |
职务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国籍 | 中国 |
出生年月 | 1970年3月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新科祥园3楼1508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因为自身资金需要而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披露《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减持计划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6,343,07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171,53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171,53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仍在实施过程中。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减持计划外,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增持或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如有其他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5年3月13日,公司披露《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减持计划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6,343,07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171,53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171,53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2025年4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倍数的提示性公告》,截至2025年4月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21,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持有公司股份由19,450,752股减少至19,029,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13%减少至6.00%。
3、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5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3,171,56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2,721,560股,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45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15,857,6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恒世顺安 | 19,450,752 | 6.13 | 15,857,691 | 5.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恒世顺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5月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海淀区 | |
股票简称 | 信安世纪 | 股票代码 | 68820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南京恒世顺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3号3栋412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1)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恒世顺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19,450,752股持股比例:6.13%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1)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恒世顺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15,857,691股持股比例:5.00%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恒世顺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