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迪西: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林长青持有公司股份4,888,7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2%,股东陈国兴持有公司股份3,928,0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二者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816,8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1.31%减少至10.13%。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林长青、陈国兴的减持进展告知函,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5日,林长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71,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50,000股;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6日,陈国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316,154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388,000股,二人合计减持1,025,1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 名称一 | 林长青 |
性别 | 男 |
人基本信息 | 国籍 | 中国 | ||||
名称二 | 陈国兴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权益变动明细 |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林长青 | 集中竞价 | 2023.5.8~2023.5.15 | 人民币普通股 | 171,000 | 0.20% | |
大宗交易 | 150,000 | 0.17% | ||||
陈国兴 | 集中竞价 | 2023.5.8~2023.5.16 | 人民币普通股 | 316,154 | 0.36% | |
大宗交易 | 388,000 | 0.45%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表格中比例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变动后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股数(股) | ||||
林长青 | 合计持有股份 | 5,209,753 | 5.99% | 4,888,753 | 5.6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209,753 | 5.99% | 4,888,753 | 5.62% | |
陈国兴 | 合计持有股份 | 4,632,253 | 5.32% | 3,928,099 | 4.5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632,253 | 5.32% | 3,928,099 | 4.51% | |
合计 | - | 9,842,006 | 11.31% | 8,816,852 | 10.13% |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林长青、陈国兴履行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林长青、陈国兴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林长青、陈国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