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迪西:关于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林长青所持本公司871,690 股无限售流通股已于近日解除冻结,公司就该情况与股东林长青进行了核实。
本次司法冻结解除后,林长青所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解除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股东林长青所持871,690股公司股份被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冻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5日和2024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 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解除冻结的情况
林长青所持公司871,69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林长青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 | 871,690股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5.93%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65% |
解除冻结时间 | 2024年9月19日 |
被解冻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 5,473,654股 |
被解冻人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4.06%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 | 0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0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 |
本次股份解除冻结后,林长青持有的公司股份无被冻结的情形。
三、 本次解除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林长青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公司股东股份解除冻结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