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生材: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查股网  2024-02-20  海正生材(688203)公司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万股、元/股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营业总收入75,331.7060,543.2460,543.2424.43
营业利润5,401.825,222.045,222.043.44
利润总额5,307.835,257.605,257.600.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11.294,703.154,705.33-8.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84.133,311.543,313.7320.23
基本每股收益(元)0.210.280.28-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4%5.07%5.07%下降2.13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初增减变动幅度(%)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 资 产205,019.90192,758.39192,847.756.31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48,082.90145,188.18145,190.361.99
股 本20,267.8120,267.8120,267.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7.317.167.162.09

注:

1.以上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制,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2.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3.数据若有尾差数,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5,331.70万元,同比增长24.43%;实现利润总额5,307.83万元,同比增长0.9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11.29万元,同比下降8.37%;实现归属于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84.13万元,同比增长20.23%。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05,019.90万元,同比增长6.3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48,082.90万元,同比增长1.99%。

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面对外部宏观经济影响和聚乳酸行业的竞争加剧,报告期内公司及时调整营销策略,2023年销量和营收均实现增长;子公司海诺尔产能逐步得到释放,生产制造能力持续加强;2023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减少致归母净利润下降,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增长。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3年年度的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的报表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