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科立: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代码:688205 公司简称:德科立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三年四月
目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4
议案四: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5
议案五: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1
议案六: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6
议案七: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7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8
议案九: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29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31
议案十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32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保障股东在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内容如下:
一、为确认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核对身份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
权处理。
八、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式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10日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桂桑先生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
3、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5、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 议案 |
1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 |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7 |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1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11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6、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8、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9、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10、复会,宣读表决结果。
11、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2、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3、签署会议文件。
1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苏公W[2023]A11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714,176,529.54 | 731,097,337.19 | -2.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1,619,873.27 | 126,444,087.55 | -19.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5,955,837.43 | 107,210,247.18 | -19.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846,318.20 | -22,113,021.44 | 669.11%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89,295,585.93 | 662,874,544.47 | 185.02% |
总资产 | 2,136,270,721.72 | 923,097,725.85 | 131.42% |
2、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5 | 1.73 | -27.7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5 | 1.73 | -27.7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6 | 1.47 | -27.8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29 | 21.64 | 减少12.3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 7.86 | 18.35 | 减少10.49个百分点 |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8.67 | 7.84 | 增加0.83个百分点 |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1、资产及负债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136,270,721.72元,同比增长
131.42%,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 | 213,932,379.63 | 102,335,632.34 | 109.0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54,104,246.56 | 0.00 | 不适用 |
应收票据 | 103,855,157.72 | 203,098,299.38 | -48.86% |
应收账款 | 206,343,293.94 | 157,378,170.55 | 31.11% |
应收款项融资 | 43,535,391.49 | 5,233,789.39 | 731.81% |
预付款项 | 10,395,863.13 | 2,105,529.42 | 393.74% |
其他应收款 | 1,733,018.91 | 1,300,210.99 | 33.29% |
存货 | 340,962,030.96 | 307,439,272.65 | 10.90% |
其他流动资产 | 8,044,487.38 | 1,571,101.60 | 412.03% |
在建工程 | 4,339,129.85 | 33,564.36 | 12,827.79% |
使用权资产 | 1,733,720.77 | 3,063,082.85 | -43.4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734,455.70 | 10,687,660.84 | 37.8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412,944.94 | 741,889.71 | 629.62% |
短期借款 | 20,018,333.33 | 29,511,599.77 | -32.17% |
应付票据 | 88,851,987.45 | 79,625,555.10 | 11.59% |
应付账款 | 87,323,179.18 | 94,335,919.56 | -7.43% |
合同负债 | 11,182,107.34 | 3,531,429.58 | 216.65% |
应交税费 | 6,009,318.58 | 13,553,280.07 | -55.66% |
其他应付款 | 262,712.71 | 28,555.52 | 820.01% |
其他流动负债 | 198,908.13 | 6,600,992.08 | -96.99% |
租赁负债 | 692,667.47 | 1,857,349.60 | -62.71% |
主要变动情况分析:
(1)货币资金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109.0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IPO募集资金增加货币资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10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致。
(3)应收票据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减少48.8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客户票据结算到期托收同比增加所致。
(4)应收账款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31.11%,主要原因是运营商结算回款周期较长导致。
(5)应收款项融资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731.81%,主要原因是客户回款中符合“6+9”银行开具的票据增加所致。。
(6)预付款项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393.74%,主要原因是公司新增产能备料所致。
(7)其他应收款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33.29%,主要原因是期末公司招标保证金增长所致。
(8)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412.03%,主要原因是期末公司增值税留抵税额增长所致。
(9)在建工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12,827.79%,主要原因是募投项目建设所致。
(10)使用权资产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减少43.40%,主要原因是公司部分租赁场所租期缩短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37.86%,主要原因是股份支付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12)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629.62%,主要原因是预付设备款所致。
(13)短期借款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减少32.17%,主要原因是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14)合同负债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216.65%,主要原因是预收客户货款所致。
(15)应交税费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减少55.66%,主要原因是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16)其他应付款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820.01%,主要原因是收到
保证金所致。
(17)其他流动负债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减少96.99%,主要原因是票据背书结算减少所致。
(18)租赁负债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减少62.71%,主要原因是公司部分租赁场所租期缩短所致。
2、经营成果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714,176,529.54元,同比下降2.31%,实现净利润101,619,873.27元,同比下降19.63%。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14,176,529.54 | 731,097,337.19 | -2.31% |
营业成本 | 489,408,806.41 | 480,208,639.53 | 1.92% |
税金及附加 | 4,766,973.88 | 3,206,834.86 | 48.65% |
销售费用 | 33,833,814.83 | 34,740,902.08 | -2.61% |
管理费用 | 25,979,501.98 | 23,194,562.84 | 12.01% |
研发费用 | 61,931,865.65 | 57,350,916.14 | 7.99% |
财务费用 | -4,199,687.63 | -369,016.73 | 1,038.08% |
其他收益 | 13,081,028.17 | 29,898,905.20 | -56.25% |
投资收益 | 8,043,234.13 | -271,229.42 | 3,065.47% |
营业外收入 | 1,507,731.34 | 4,153,037.99 | -63.70% |
所得税费用 | 11,923,528.57 | 21,578,106.55 | -44.74% |
主要变动情况分析:
(1)税金及附加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48.65%,主要系报告期增值税留抵退税后,增值税附加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减少1,038.08%,主要是报告期内,美元汇率变动,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3,065.47%,主要原因是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收益所致。
(4)所得税费用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减少44.74%,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下降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846,318.20 | -22,113,021.44 | 669.1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3,521,114.76 | -29,557,324.70 | -3,532.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8,095,474.31 | 72,665,859.97 | 1,383.63% |
主要变动情况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669.11%,主要是报告期内客户货款到期结算回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减少3,532%,主要是报告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加1,383.63%,主要是报告期公司IPO获得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619,873.27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5,515,771.53元。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7,280,000股,以此为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1,129,6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63%。2022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议案四: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董事会对2022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管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认真依法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同时,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董事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与任务,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417.65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3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161.9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9.63%;每股收益1.25元,受报告期内首次发行上市新增股本影响所致,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27.75%。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215.15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5.81%。2022年底,公司总资产为213,627.07万元,较年初增长131.42%;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88,929.56万元,较年初增长185.02%;资产负债率为
11.5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19.42元,较年初增长113.76%。
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各次会议。2022年各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议案 |
1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年3月28日 | 关于审核确认公司审计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年8月3日 |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
3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8月9日 |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4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8月26日 | 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5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10月25日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其中召开了1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合规有序;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议案 |
1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 年4月19日 | 关于审核确认公司审计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
2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9月14日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三)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全面关注公司运作,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续聘审计机构、现金分红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了宝贵的建议和意见,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其中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行使职权,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管理。
(四)科创板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1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2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8.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79,763,2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85,409,219.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353,980.8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4日出具了“苏公W[2022]B086号”《验资报告》。2022年8月5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19号批准,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于2022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五)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2年,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以期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作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
三、董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董事会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规划要求,制定了相对应的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计划,抓住行业发展机遇,不断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促进公司健康、快速的发展。
1、将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促进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严格遵守;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机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公司运作体系。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企。加强内部管控流程,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积极落实现有业务的执行与经营管理,充分利用丰富、优秀的客户资源,从客户的实际业务需要出发,持续创新,不断开发能够满足和引领客户需求的产品。充分结合市场的整体环境开拓新业务,实现公司的利润最大化。
3、规范信息披露,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将继续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推动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透明度,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让投资者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风险因素等重要信息。同时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议案五: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监事会对2022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所有通讯表决事项知情。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 |
1 |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年3月28日 |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2 |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年8月9日 |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3 | 第一届监事会第 | 2022年8 | 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七次会议 | 月26日 | 的议案 | |
4 |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10月25日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审议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证券法》的要求进行规范化运作,认真履行职责,列席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2022年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公司经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的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检查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四)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相关关联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公司内控管理评价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2023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和完善监事会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
1、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
2、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运作,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3、重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1、强化公司财务情况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
2、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为了防范企业风险,不断完善公司及子公司的信息传递途径,督促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
3、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一旦发现疑问,及时提出建议并予以制止和纠正。
4、积极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技能。
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同时加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维护股东利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议案六: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结合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3,700.00万元。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议案七: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8),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具体金额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前述授信相关的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银行授信相关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并办理2023年度银行融资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促使其诚信、勤勉地履行岗位职责,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三、薪酬原则
(一)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二)绩效原则:绩效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经营业绩、工作创新、奖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相结合。
(三)统筹兼顾原则:薪酬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挂钩。
(四)竞争原则:注重收入市场化,制定合理的薪资结构比例,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以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吸引人才。
四、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长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其中,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依据公司经营业绩和考评结果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由基本工资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不再领取董事职务津贴。
3、不参与公司日常事务管理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4、独立董事薪酬按照公司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税前)的标准执行。
(二)监事薪酬标准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不再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奖金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薪资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
五、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的,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薪酬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人员绩效工资部分因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议案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议案十一: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65,318,807.53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9,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0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