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科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01  德科立(688205)公司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科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1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20,000股,并于2022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97,28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4,919,59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2,360,408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0名,分别为平潭德多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多泰投资”)、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创新”)、无锡市德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博管理”)、湖北凯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凯辉成长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辉基金”)、无锡市德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福管理”)、无锡市德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菁管理”)、无锡市德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朗管理”)、无锡市德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耀管理”)、王妮、王志刚,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23,518,48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4.1761%。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23,518,485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8

月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一)德多泰投资、财通创新、德博管理承诺:

1、本企业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3、本企业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规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减持股票的,本企业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二)凯辉基金、德福管理、德菁管理、德朗管理、德耀管理、王妮、王志刚承诺:

1、本人/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本企业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人/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本人/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减持股票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3,518,48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4.1761%,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数量(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1平潭德多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78,5705.6318%5,478,5700
2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3,863,0943.9711%3,863,0940
3无锡市德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55,0003.8600%3,755,0000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数量(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4湖北凯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凯辉成长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95,1192.4621%2,395,1190
5无锡市德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45,0002.3078%2,245,0000
6无锡市德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30,0002.1896%2,130,0000
7无锡市德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85,0001.6293%1,585,0000
8无锡市德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40,0001.2747%1,240,0000
9王妮672,1780.6910%672,1780
10王志刚154,5240.1588%154,5240
合计23,518,48524.1761%23,518,4850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注2:总数与总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首发限售股23,518,48512
合计23,518,485-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德科立本次申请的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应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本保荐人对德科立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延明 杨 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