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科立: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 年4 月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本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 年4 月9 日以电话、口头等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 名,实际参加董事9 名,会议由董事 长渠建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 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即将于2026 年4 月20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公司控股股东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 提请将本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至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无锡泰可领 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单独持有公司24.38%股份,符合提出临时提 案的股东资格要求,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
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