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科立: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上述变更事项仅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 年 5 月14 日出具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 字[2026]214Z0004 号),经审验,截至2026 年5 月9 日止,公司已收到359 名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17,662,549.45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952,159.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6,710,390.45 元。
2026 年5 月20 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59,237,488.00 元,股本为159,237,488 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无锡市德科立 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号
1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828.5329 万元。
15,923.7488 万元。
2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本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本总数为
15,828.5329 万股,均为普通股。
15,923.7488 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2024 年1 月15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会已授权董事 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 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因此,上述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 案等相关事宜。以上内容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