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伦电子: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马晓光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