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伦电子: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4  概伦电子(688206)公司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概伦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概伦电子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3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1]492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380,445股,并于2021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发限售股份,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限售期为自完成认购公司股份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20年8月31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0,359,99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39%。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8月3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的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发限售股份,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结合实际情况,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南京信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上海雳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井冈山雳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其所持股份的承诺如下:

“1、自本单位完成认购发行人股份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20年8月31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单位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以下统称‘监管规则’)的规定。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符合监管规则的规定以及本单位已作出的各项承诺。

3、在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监管规则发生变化,则本单位在锁定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359,99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39%,限售期为自完成认购公司股份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8月31日。

(三)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数量(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1南京信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359,9982.39%10,359,9980
合计10,359,9982.39%10,359,9980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
1首发限售股10,359,998自完成认购公司股份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
合计10,359,998-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一)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概伦电子本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概伦电子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及股东限售承诺;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概伦电子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概伦电子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姜 博吴宏兴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