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伦电子: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3-12-20  概伦电子(68820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三年十二月

目 录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 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

议案二 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 9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登记文件,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发言应当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对于超出本次会议议题范围以及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四、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

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五、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八、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事项。

九、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4)。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下午14:00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秋月路26号矽岸国际4号楼9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志宏先生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日期:自2023年12月27日至 2023年12月27日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第一项: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进行登记;

第二项: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第三项: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第四项: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第五项: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第六项:宣读会议议案

1. 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七项: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讨论议案;第八项: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第九项: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票并宣读现场表决结果;第十项:休会,结合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决结果;第十一项:复会,会议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第十二项: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第十三项: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签署会议文件;第十四项: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一

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已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鉴于大华与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国际”)签署协议,大华国际整体吸收了从大华分立出的审计服务团队,包括部分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合伙人及其管理的专业团队,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任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进行了沟通,大华对此不持异议。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大华国际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3年12月5日的从业人员情况
合伙人人数37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108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情况及客户情况
业务总收入2,003.77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1,722.59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0万元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主要行业不适用
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0万元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国际2022年度年末职业风险基金数为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万元,拟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计提的职业风险金100余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3次。

二、公司审计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孙蕊,2018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大华国际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量1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雪健,2021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大华国际所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3)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贺爱雅,2017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独立性

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合计为160万元,其中包含年报审计费用130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系按照大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

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大华国际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服务费用为160万元,其中包含年报审计费用130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如公司审计范围、内容等发生变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大华国际协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三、公司与双方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大华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国际、大华进行充分沟通,双方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有关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3 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为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如无意见,请批准。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有关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为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如无意见,请批准。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