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灵深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五月
目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9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10议案五 关于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1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2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3
议案八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4附件1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5附件2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9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大会期间依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14点00分正式开始,会议开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迟到股东人数、股份数不计入表决数。
五、股东及代理人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七、股东及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表决结果记录上签字。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主持人可以根据现场会议进行的实际情况当场对会议议程进行适当的调整。
十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五、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交通、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六、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8)。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14点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号天地邻枫创新产业园1号楼B栋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5、《关于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见附件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见附件2。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9日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614,927.74元(合并报表),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72,376.81万元。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金额较小,且考虑到公司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4,980,81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73,992,32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58,973,147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五
关于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赵勇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其他申请授信相关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勇先生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方式、金额以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该担保无需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无需向其提供反担保。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董事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的岗位和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8万(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按年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监事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的岗位和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除此之外,领取监事津贴每人每月1000元(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按月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议案八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的良好合作,建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附件1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程度、科学决策水平,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实现营业收入35,365.35万元,同比增长20.4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61.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07.14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10,103.26万元、9,018.02万元,实现扭亏为盈。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报告期初分别增长224.42%、282.12%。
二、2022年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2022年度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至第十五次会议,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会议召开、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2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年3月14日 |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年4月11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年4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年6月1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10、《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1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14、《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8月25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5、《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9月27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二)股东大会召开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共计审议通过11项议案。历次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均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均经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均进行了及时披露,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贯彻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组织完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工作,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6月23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4、《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9、《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0月13日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两位独立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董事和高管薪酬方案、续聘审计机构、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超募资金永久补流、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了宝贵的专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业性建议和意见,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公司治理状况
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性的咨询和建议。2022年,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22项制度,持续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四、2023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秉持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的情况下,董事会将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督促公司坚持以技术研发为核心驱动力,在夯实主业的同时谋求创新,寻求收入规模的稳定健康发展,并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在日常工作方面,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流程,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附件2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方式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等情况,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有效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2022年度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即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至第九次会议,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会议召开、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年4月11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年4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年6月1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4、《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6、《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7、《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年8月25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9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列席了2022年历次董事会,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相关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真实的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的利益。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水平,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并督促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