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灵深瞳: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Ceyuan HK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策源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48%减少至5.44%,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收到股东策源创投发来的《关于累计减持达到1%的告知函》,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策源创投 | |||
注册地址 | Suite 603, 6F, Laws Commercial Plaza, Cheung Sha Wan Road, Kowloon, Hong Kong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8月4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5月9日-2023年8月4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1,978,868 | 0.87 | |
大宗交易 | 2023年6月9日-2023年7月4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360,000 | 0.17 | |
合计 | - | - | 2,338,868 | 1.04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暨股份上市,策源创投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上述“减持数量”和“减持比例”数据已考虑转增股本的影响。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策源创投 | 合计持有股份 | 11,978,838 | 6.48 | 14,085,303 | 5.44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 11,978,838 | 6.48 | 14,085,303 | 5.44 |
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数据为策源创投截至2023年5月8日的持股情况,暨公司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暨股份上市前的数据;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暨股份上市,策源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动,“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数据已考虑转增股本的影响,为公司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暨股份上市后的数据。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披露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于2023年5月9日披露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于2023年5月19日披露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策源创投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系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