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灵深瞳: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ddx.gubit.cn  2023-08-26  格灵深瞳(688207)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88207 公司简称:格灵深瞳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格灵深瞳688207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政赵晨希
电话010-62950512010-629505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号天地邻枫创新产业园1号楼B栋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号天地邻枫创新产业园1号楼B栋
电子信箱ir@deepglint.comir@deepglint.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2,481,558,115.692,526,812,255.92-1.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70,546,174.302,358,993,491.100.49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57,437,935.55117,182,479.1234.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5,352.38-12,561,582.98116.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12,869.66-14,399,315.55107.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776,177.89-6,305,091.43-657.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9-0.86增加0.9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0811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0.08112.5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8.9548.73增加0.22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2,73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天津深瞳智数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其他16.9043,765,88443,765,88443,765,8840
Sequoia Capital CV IV Holdco IX, Ltd.境外法人7.8020,198,917000
Ceyuan HK Holdings Limited境外法人6.0115,558,665000
天津灵瞳众智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其他5.1513,331,28513,331,28513,331,2850
Zhen Partners I(HK)Limited境外法人5.0012,948,400000
HYUNDAI MOTOR COMPANY境外法人4.0110,396,149000
杭州澳林春天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其他2.937,590,131000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636,800,9166,800,9166,800,9160
北京华易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智慧云城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其他2.606,743,853000
天津灵瞳莱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其他2.045,294,5525,294,5525,294,552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勇为天津深瞳智数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天津灵瞳众智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灵瞳莱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Sequoia Capital CV IV Holdco IX, Ltd.的关联主体系 Zhen Partners I (HK)Limited 的间接参股股东。 除上述说明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