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灵深瞳: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暨权益变动累计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暨权益变动累计
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2023年7月21日至2024年6月18日,公司股东HSG CV IV Holdco IX, Ltd.(变更名称前为Sequoia Capital CV IV Holdco IX, Ltd.,以下简称“红杉中国”)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持股比例从7.19%减少至5.49%,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
? 2023年4月19日至2024年6月18日,红杉中国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持股比例从10.49%减少至5.49%,权益变动累计达到5%;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收到股东红杉中国发来的《关于减持格灵深瞳股份进展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HSG CV IV Holdco IX, Ltd. |
注册地址 | 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
授权发行股本 | 1,000股 |
注册证明书编号 | CT-318874 |
董事 | Mimi Yang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类型 | 豁免有限公司 |
主营业务 | 投资持股 |
出资人及比例 | HongShan Capital Venture Fund IV, L.P.持股100% |
成立日期 | 2017年1月12日 |
通讯地址 | 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二座3613室 |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权益变动超过1%的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3年7月21日至2024年6月18日,红杉中国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格灵深瞳股份4,405,472股,累计减持比例为1.70%,交易股份性质为流通A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红杉中国 | 大宗交易 | 2023年10月18日-2024年6月18日 | 2,586,000 | 1.00%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7月21日-2023年8月4日 | 1,819,472 | 0.70% | |
合计 | 4,405,472 | 1.70% |
2、本次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红杉中国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8,623,318 | 7.19% | 14,217,846 | 5.49% |
(二)权益变动累计达到5%的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58,973,147股,红杉中国所持公司股份由转增实施前的14,570,655股变更至20,398,917股,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
2023年4月19日至2024年6月18日,红杉中国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格灵深瞳股份11,012,371股,累计减持比例达到5%,交易股份性质为流通A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红杉中国 | 大宗交易 | 2023年5月18日-2024年6月18日 | 6,572,840 | 3.00%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4月19日-2023年8月4日 | 4,439,531 | 2.00% | |
合计 | 11,012,371 | 5.00% |
注:上表减持比例已考虑公司实施2022年度转增的影响。
2、本次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红杉中国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9,401,955 | 10.49% | 14,217,846 | 5.49% |
注:本次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按照总股本184,980,819股计算,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按照当前总股本258,973,147股计算。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性文件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仍在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其将根据公司股票的市场交易情况、股价变动趋势等多方面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减持,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