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17  道通科技(688208)公司公告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对候选人有关情况的了解及客观判断,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李红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李红京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本次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对候选人有关情况的了解及客观判断,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邓仁祥先生、农颖斌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邓仁祥先生、农颖斌女士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本次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对候选人有关情况的了解及客观判断,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李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律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本次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对候选人有关情况的了解及客观判断,

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田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田爽女士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本次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陈全世、梁丹妮、刘瑛

2023年6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