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通科技: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1.1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0.72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1.11元/股(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9日和2023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3)。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同时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1.1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0.72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每股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51,877,086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0,981,382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40,895,704股
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40,895,704×0.4)÷451,877,086≈0.3903元/股。
2023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因此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1.11-0.3903=40.72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40.72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2,455,796股至4,911,5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54%至
1.09%。
四、其他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