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通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瞿松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作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截至本审核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前述激励对象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调整后,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31人调整为229人,限制性股票数量976.96万股保持不变。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三)《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10月21日并同意以13.2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29名激励对象授予976.96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0)。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