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联精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统联精密(688210)公司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联精密”“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统联精密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已与统联精密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统联精密业务情况,对统联精密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统联精密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统联精密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统联精密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保荐机构督促统联精密依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对统联精密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统联精密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督促统联精密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审阅统联精密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对统联精密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统联精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统联精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

告的其他情形

统联精密未发生前述情况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

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统联精密不存在前述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3年半年度,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问题或需整改的情形。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如下:

(一)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受公司所处行业及客户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存在季节性分布不均衡的特点,下半年的营业收入占比高于上半年,但各期的基础

费用相对均衡,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

(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非MIM精密零部件产能,后续随着长沙生产基地竣工验收投产,公司MIM产品相关的固定资产也将相应增加,相关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也将随之增加。在投产初期,固定资产的折旧增加将会对公司盈利水平、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地影响。

(三)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部分业务使用美元结算。随着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外汇结算量将继续增大。如果结算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单一的风险

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无人机以及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领域,应用领域较为单一。如果未来消费电子产业受宏观经济因素等影响而未能保持稳定地增长且公司未能成功拓展新的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主要财务数据 2023年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 208,255,839.08 220,923,245.24 -5.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32,197.52 38,149,246.20 -73.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9,259,888.19 29,454,470.15 -68.5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082,784.89 61,513,185.89 7.43主要财务数据 2023年6月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03,936,951.62 1,213,552,323.29 -0.79

总资产 1,733,846,592.85 1,672,920,898.22 3.64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24 -70.83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24 -75.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0.06 0.19 -68.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4 3.35 减少2.51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0.76 2.58 减少1.82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7.87 10.98 增加6.89个百分点

注:公司以2023年5月23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4股。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等相关规定,对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进行重述调整,

由0.34元/股调整为0.24元/股。

1、本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降低5.73%,主要系上半年消费电子需求较为

低迷,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

2、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73.18%,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68.56%,主要原因系:

(1)报告期内,因客户需求波动,公司产能未能充分有效利用,固定费用

无法摊薄,同时,新增国内项目处于量产初期,盈利能力未被充分释放,导致

毛利率水平有所降低;

(2)报告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导致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1,455.07万元;

(3)报告期内,为响应客户需求,公司加大对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研

发费用增长1,296.46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研发费用同比增长

826.60万元;

(4)受汇率波动影响,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外汇衍生金融工具产生公允价

值变动损失525.99万元。

3、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较上年同

期分别下降70.83%、75%、68.42%,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减少所致。

4、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增加6.8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客

户需求及自身发展需求,加大对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同时,公司对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措施,股份支付费用有所增长,导致研发投入有所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较强的工艺创新能力

跨行业、跨专业的技术人才团队及基础技术的积累赋予了公司较强的工艺创新能力,是公司实现稳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公司基于对行业发展趋势的把握,依托自身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以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为导向,不断实现新产品线的拓展及更多应用领域的业务覆盖。

(二)突出的精密制造能力

依托于公司核心技术能力,公司实现了多种核心喂料的自研、高精度模具的设计及制造以及MIM、CNC及激光加工等高精度金属零部件加工技术的应用,保障了高精度、高效率、高品质的产品交付,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口碑。

(三)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

公司技术及管理团队拥有复合型专业背景,能够回归工艺原理本身,快速定位技术难点及解决方向;同时,基于跨行业精密制造经验以及综合制程的解决问题能力,也能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制程工艺的系统整合及优化。因此,面对以创新驱动著称的品牌厂商,公司能快速响应其需求,较快地提供一站式、高质量且具有比较成本优势的技术解决方案,从而在竞争中占领先机。

(四)较高的自动化水平

公司成立之初,即建立了自动化部门,具有自动化设备的研制能力。通过自动化,公司打破了单工序的边界、突破了人手的限制,有利于制程工艺的系统整合,避免不必要的材料及时间的损耗。目前,公司主要制程基本上已经实现了自动化,正在推动向全制程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变。

(五)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能够获得国内外知名客户严格的供应商准入认证是公司综合竞争力的集中体现。与国内外知名客户的友好合作关系,充分保障了业务的持续性和盈利能力的稳定性,也为公司开发新客户、拓展新的产品应用领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23年半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及自身发展需求,加大对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同时,公司对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措施,股份支付费用有所增长,导致研发投入有所增加。2023年半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3,722.5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3.44%;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17.87%,较去年同期增长6.89%。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2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其中,一种高锰氮无镍不锈钢的真空固溶方法获得美国发明专利。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拥有授权专利54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另有在审发明专利18项。2022年,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在行业内相关领域仍处于领先地位,未发生重大变化。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99,650,188.4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7,372,642.4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855,200,000.00减:发行费用(未含税)

82,347,865.87募集资金净额

772,852,134.13加: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未含税)

5,083,307.30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299,650,188.47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理财收入

19,281,183.30减: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

360,193,793.88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137,372,642.45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

心技术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在公司任职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股份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持股主体

股份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杨虎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3,444.39 21.77%

深圳浦特(合伙) 790.76 5.00%泛海统联(合伙) 192.55 1.22%郭新义 董事、副总经理 10.05 0.06% 泛海统联(合伙) 124.09 0.78%侯灿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4.85 0.03% 泛海统联(合伙) 51.35 0.32%

侯春伟

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 0.00% 泛海统联(合伙) 51.35 0.32%陈宏亮 监事会主席- 0.00%泛海统联(合伙)

51.35 0.32%

陈勇 核心技术人员 4.16 0.03% 泛海统联(合伙) 42.79 0.27%严新华 核心技术人员 4.16 0.03% 泛海统联(合伙) 42.79 0.27%

姓名 在公司任职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股份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持股主体

股份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张新房 核心技术人员 1.04 0.01% 无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杨虎、郭新义、侯春伟、陈勇、陈宏亮通过国金证券统联精密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持股数量380万股,合计持股比例2.4%。截至2023年6月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国民

柳泰川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