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联精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联精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统联精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2,347,865.8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2,852,134.13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63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376,570,079.1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6,242,874.4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772,852,134.13 |
项目 | 金额 |
加: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未含税) | 5,083,307.37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 376,570,079.16 |
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理财收入 | 24,877,512.11 |
减: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 | 360,000,000.00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66,242,874.45 |
注: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4.5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8.33万元(不含增值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由于公司未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故公司不再置换相关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2年1月21日,公司、湖南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简称“湖南泛海统联”)、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开户公司名称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备注 |
1 |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 | 4000092829100660090 | 活期(协定存款) | 1,253,216.32 | 募集资金专户 |
2 |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湖支行 | 44250110995409008896 | 活期(协定存款) | 120,130.45 | 募集资金专户 |
3 |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冲支行 | 15851132040011 | 活期(协定智能星期添) | 32,365.08 | 募集资金专户 |
4 |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 | 4403040160000354700 | 活期(协定存款) | 957,026.70 | 募集资金专户 |
5 |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 | 4403040160000354692 | 活期(协定存款) | 134,784.18 | 募集资金专户 |
6 |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水库新村支行 | 756275416213 | 活期(协定存款) | 135,696.30 | 募集资金专户 |
7 | 湖南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 762775517727 | 活期(协定存款) | 1,098,188.11 | 募集资金专户 |
8 | 湖南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 754975516691 | 活期(协定存款) | 57,280,284.17 | 募集资金专户 |
9 |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 | 4000092819100670738 | 活期(协定存款) | 5,231,183.14 | 理财专用结算账户 |
合计 | —— | —— | 66,242,874.45 |
注:上表期末余额不含理财账户余额360,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上述额度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序号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 | 6个月定期存款 | 50,000,000.00 | 2023/9/15 | 2024/3/15 | 否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 | 6个月定期存款 | 50,000,000.00 | 2023/9/15 | 2024/3/15 | 否 |
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 | 3个月定期存款 | 60,000,000.00 | 2023/10/23 | 2024/1/23 | 否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 | 3个月定期存款 | 60,000,000.00 | 2023/10/23 | 2024/1/23 | 否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 | 3个月定期存款 | 60,000,000.00 | 2023/10/23 | 2024/1/23 | 否 |
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 | 3个月定期存款 | 80,000,000.00 | 2023/10/19 | 2024/1/19 | 否 |
合计 | 360,000,000.00 | —— | —— | ——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对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方式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77,285.2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353.3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657.0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湖南长沙 MIM 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64,600.87 | 52,091.31 | 52,091.31 | 6,887.15 | 17,639.54 | -34,451.77 | 33.86 |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10,193.91 | 10,193.91 | 10,193.91 | 4,931.22 | 4,931.22 | -5,262.69 | 48.37 |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 | 不适用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535.00 | 15,086.25 | 86.25 | 100.57 | 不适用 | 不适 | 不适 | 否 |
目 | 用 | 用 | ||||||||||
合计 | — | 89,794.78 | 77,285.21 | 77,285.21 | 13,353.37 | 37,657.01 | -39,628.21 | 48.72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南长沙 MIM 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整体建筑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完成,尚有部分房屋建筑工程尾款未进行结算,房屋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及募投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基于谨慎原则,结合市场情况及客户订单需求,采取分批采购设备方式。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采购部分设备并完成调试,处于试运行阶段。 由于采取分批采购设备方式,致使募投项目中设备采购未达到全部完成状态,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全部完成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日期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已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全部完成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5年12月。 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未来,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以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前文“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详见上表中“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的说明。注2:部分数据计算时因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