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联精密:关于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公告
一、本次交易概述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同时降低融资成本,拟以公司名下有权处分的一项专利作为质押担保,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额贷款”)新增申请2,000.00万元融资授信额度,用于公司日常业务运营,期限为360天。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融资担保”)为公司申请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虎及其配偶王小林对高新投融资担保为公司上述融资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2024年6月,公司已以名下有权处分的一项专利作为质押担保,向高新投小额贷款申请了3,000.00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增加至12.00亿元。目前,公司本次申请的授信额度仍在前述总授信额度内,无需另行履行审议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虎先生及其配偶王小林女士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市规则》7.2.11条第五款的规定,
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杨虎先生及王小林女士无偿为公司本次融资业务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上述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符合《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同意杨虎先生及其配偶王小林女士为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事项提供反担保。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年度拟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高新投小额贷款申请授信额度增加至5,000.00万元,与公司2022年、2023年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申请的授信额度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5日及2023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以及《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第十六条,“对入池参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发行的信用评级达到3A等级的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并获得融资的企业,按照实际利息与担保费的合计金额的50%进行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融资规模的3.5%,同一申请人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本项目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公司可适用前述政策,就以知识产权作质押获得授信额度事项申请相关补贴。
此外,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支持企业利用债务性融资工具若干措施》第二条,“对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的企业,经同意备案并成功发行,在项目
到期偿还本息后,按实际融资额的3.5%给予资助,单个企业年度累计不超过200万元”,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均适用前述政策,并且就以知识产权作质押获得的授信额度事项已获得相关补贴。
因此,公司本次以知识产权质押担保方式向金融机构增加申请授信业务,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本次以知识产权质押担保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业务不会对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三、备查文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