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联精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联精密”“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统联精密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统联精密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统联精密业务情况,对统联精密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统联精密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统联精密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统联精密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统联精密依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统联精密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统联精密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统联精密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审阅统联精密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统联精密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统联精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统联精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统联精密未发生前述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统联精密不存在前述情形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问题或需整改的情形。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如下:
(一)下游领域单一且集中的风险
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无人机以及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领域,应用领域较为单一。如果未来消费电子产业受宏观经济因素等
影响而未能保持稳定地增长且公司未能成功拓展新的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二)产品定制化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具有定制化和非标准化特征,能否将客户产品设计理念快速转化为可行性技术解决方案,是公司能否可以从行业竞争中胜出的关键。目前公司所处下游行业,对产品技术要求较高、更新换代快、技术革新相对频繁,并且产品应用场景、性能指标持续优化升级。如果公司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能力无法与下游行业产品技术创新速度相匹配,或者公司无法适应终端产品技术路线的快速更迭,则公司将面临客户流失风险,则可能对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三)项目推进未达到预期的风险
为及时抓住市场发展机遇,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正积极推进长沙MIM生产基地的投产及海外生产基地的布局。由于公司的项目建设具有前瞻性,受宏观经济、市场竞争、行业政策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项目推进进度可能不及预期;公司新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周期存在不确定性。为此,公司持续关注政策及市场变化,与相关各方保持密切有效沟通,积极、稳健推进项目建设。
(四)汇率风险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呈现一定程度的波动,人民币汇率波动日趋市场化及复杂化,受国内外经济、政治等多重因素共同影响,若未来人民币汇率发生较大波动,则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公司2024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 2024年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365,478,252.62 | 208,255,839.08 | 75.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438,916.54 | 10,232,197.52 | 304.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1,258,909.93 | 9,259,888.19 | 345.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158,348.20 | 66,082,784.89 | 101.50 |
主要财务数据 | 2024年6月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13,551,651.05 | 1,195,703,443.10 | 1.49 |
总资产 | 2,190,676,647.34 | 2,024,567,807.20 | 8.20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07 | 271.4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06 | 333.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06 | 333.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1 | 0.84 | 增加2.5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9 | 0.76 | 增加2.6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2.97 | 17.87 | 减少4.90个百分点 |
1、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75.49%,主要系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围绕MIM及非MIM两条业务线,积极进行业务拓展,本期较上年同期获得的MIM产品和其他金属加工及塑胶制品需求增加所致。
2、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04.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45.57%,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客户需求的增加,整体盈利能力有所提升。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01.50%,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71.43%,333.33%,333.33%,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增长所致。
5、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对比上年同期减少了4.90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期收入增长,导致研发投入在绝对值增长的情况下,比例有所降低。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通过持续的高强度研发投入,公司形成了覆盖材
料喂料的研发、改良与制造技术、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定制化产品研发和制造技术、生产工艺优化技术及自动化设备开发技术等方面的核心技术体系。具体如下:
(一)喂料的研发、改良与制造技术
目前,公司在316L、304L以及17-4PH三款牌号的喂料上具备了自制的能力。公司通过对喂料的改良,可以满足对外观、结构或性能的特定要求以及实现喂料的高效重复利用。公司也密切关注行业变化及市场需求,在新材料应用方面积极研发布局,在钛合金材料方面,获得了 “一种钛合金金属粉末注射成型喂料及其制备方法”、“一种粉末注射成型β型钛合金喂料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授权;在特殊不锈钢方面,获得了“无磁高氮锰不锈钢喂料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授权,提交了“含钴合金钢粉末注射成型喂料及含钴合金钢加工方法”发明专利申请。
(二)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
公司拥有业界顶尖的高速铣削加工技术(HSM)、超精密电火花镜面加工技术、油性慢走丝精密线切割技术。叠加运用直线电机驱动系统及新一代电源控制,加工精度可达到±0.001mm,并可实现高响应性和稳定性。结合模具组装采用的多重精密定位技术,综合模具制造精度可达±0.003mm。公司也自主研发了多项具有特色的精密模具设计及制造相关技术,如微型内缩抽芯机构在微小精密件模具上的设计与应用技术、模具多重精密定位的设计及加工技术、弧形弯曲薄壁零件的模具脱模结构设计及加工技术、异形高光外观面一次成形的模具设计与加工技术等。
(三)定制化产品研发和制造技术
公司服务的终端客户大多属于行业内技术创新的先驱者,在对其部分新产品的研发过程中,行业内几乎没有参考借鉴的应用实践。凭借过硬的综合技术开发实力,公司在精密零部件产品研发和制造技术方面开创了行业内很多先例,如在金属粉末近净成形内腔周圈倒扣技术、金属粉末注射成形无镍双相包裹材料及工艺技术、超薄外壳成形及类陶瓷釉下彩效果制造技术等。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技术护城河进一步得到巩固。
(四)生产工艺优化技术
公司设置了专职的工程部对多样化生产制造工艺进行持续的优化及改造。通过定制化模治具及定制化设备的研发,解决常规制造方法及通用设备存在的制造瓶颈。通过对既有制程工艺的改良升级,简化制造流程,提升设备利用率,提高效率及良率。在生产工艺方面,公司拥有小尺寸腔体结构矫正与加工技术、小孔径内壁及小尺寸异形孔壁抛光技术、不锈钢精密零件小孔径牙纹加工技术、针对喷砂工艺缺陷的改良技术等核心技术。
(五)自动化设备开发技术
公司自成立之初即设立了专职的自动化设备部门,在合理化、优化、标准化相关工艺制程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自动化设备的升级改造,突破了行业普遍存在的依赖人工、自动化程度低的难题,极大地提升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均质性。在自动化设备开发技术方面,公司拥有MIM生胚加工与自动分类移转技术、物料的自动摆盘及转移的生产技术、不锈钢精密零部件视觉与机器人联动矫形技术、磁力研磨后磁针与产品自动分离的技术、复杂结构精密零部件影像与激光联合的高速检测技术等。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及自身发展需求,加大对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4,741.5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7.37%;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2.97%,较去年同期减少4.90%,主要系本期收入增长,导致研发投入在绝对值增长的情况下,比例有所降低。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知识产权项目申请8件,其中发明专利6件,获得知识产权项目授权3件,其中发明专利1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拥有授权专利61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另有在审发明专利14项。
报告期内,公司在行业内相关领域仍处于领先地位,未发生重大变化。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16,366,630.4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2,420,310.7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855,200,000.00 |
减:发行费用(未含税) | 82,347,865.87 |
募集资金净额 | 772,852,134.13 |
加: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未含税) | 5,083,307.37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 416,366,630.48 |
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理财收入 | 30,851,499.69 |
减: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 | 360,000,000.00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32,420,310.71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 在公司任职 | 直接持股 | 间接持股 | |||
股份数量 (万股) | 股份比例 | 持股主体 | 股份数量 (万股) | 股份比例 |
姓名 | 在公司任职 | 直接持股 | 间接持股 | |||
股份数量 (万股) | 股份比例 | 持股主体 | 股份数量 (万股) | 股份比例 | ||
杨虎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3,444.39 | 21.73% | 深圳浦特(合伙) | 790.76 | 4.99% |
泛海统联(合伙) | 192.55 | 1.21% | ||||
郭新义 | 董事、副总经理 | 10.05 | 0.06% | 泛海统联(合伙) | 124.09 | 0.78% |
侯灿 | 董事、财务总监 | 4.85 | 0.03% | 泛海统联(合伙) | 51.35 | 0.32% |
侯春伟 | 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 - | - | 泛海统联(合伙) | 51.35 | 0.32% |
陈宏亮 | 监事会主席 | - | - | 泛海统联(合伙) | 51.35 | 0.32% |
陈勇 | 核心技术人员 | 0.94 | 0.01% | 泛海统联(合伙) | 42.79 | 0.27% |
严新华 | 核心技术人员 | 0.53 | 0.00% | 泛海统联(合伙) | 42.79 | 0.27% |
黄蓉芳 | 董事会秘书 | 0.12 | 0.00% | - | - | - |
杨明 | 监事 | 0.13 | 0.00% | - | - | - |
截至2024年6月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