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联精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邓钊先生、杨万丽女士、曹岷女士、胡鸿高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30.3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