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微至: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股网  2024-04-23  中科微至(688211)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88211 公司简称:中科微至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科微至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广东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微至人工智能技术研发(江苏)有限公司、江苏中科贯微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至瞳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中科微至智能传感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中科微至自动化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中科微至自动化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上海微之至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WAYZIM TECHNOLOGY PTE. LTD.、中科微至动力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江西中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安徽中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上海至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中科微至动力科技有限公司、WAYZIM TECHNOLOGY SDN. BHD.、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WAYZIM TECHNOLOGE?、WAYZIM TECHNOLOGY INC.、WAYZIM TECHNOLOGY GmbH、WAYZIM TECHNOLOGYLTD、 WAYZIM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Wayzim Hungary Kft.、WAYZIM TECHNOLOGYMEXICO S DE RL DE CV、WAYZIM TECHNOLOGY BRAZIL LTDA、Wayzim Tech Korea CO., LTD.。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货币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资产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担保管理、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关联交易管理、担保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

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某缺陷可能造成财务报告错报、漏报涉及的金额错报≥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0.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含) 以上100万元(含)-500万元100万元以下
潜在负面影响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公司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3、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 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5、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1、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并造成重要财产损失 2、未按公司决策政策执行,导致重要决策失误,产生重要经济损失 3、公司重要业务制度和系统存在重要缺陷 4、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业务流程,已制订了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制度程序及工作指引,且能遵循执行。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总体得到持续有效运行。2024年,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环境的变化,继续评估和完善内部控制,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有效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功燕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