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微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微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分派”)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
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首次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3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3年2月3日,公司完成首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23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1,608,698股的比例为2.4611%,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发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第二次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62元/股(含),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完成第二次回购,公司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290,498股,占公司总股本131,608,698股的比例为0.9806%,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已回购至公司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公司2023年度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
二、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9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1,608,698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3,971,423股后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27,637,2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83,344.73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36%。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完成第二次回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增至4,529,498股,因此,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4,529,498股后,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27,079,200股。
依据上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079元(含税)调整为0.07935元(含税)。
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发布《中科微至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对上述调整事项进行了披露。
三、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计算依据
公司总股本为131,608,698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529,498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27,079,20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后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的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27,079,200×0.07935)÷131,608,698≈0.07662元/股。
按照申请日前一交易日(即2024年6月4日)收盘价27.54元/股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27.54-0.07935)÷(1+0)≈27.46065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27.54-0.07662) ÷(1+0)≈27.46338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27.46065-27.46338|÷27.46065≈0.00994%,小于1%。
因此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且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 ||||
梁 勇 | 康昊昱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