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华内镜: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31  澳华内镜(68821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3-056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133弄66号公司北京厅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7
普通股股东人数2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53,596,01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53,596,01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0.010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0.010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施晓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3,219,87299.2981376,1450.7019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3,219,87299.2981376,1450.7019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3,219,87299.2981376,1450.7019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1,397,07296.8050376,1453.195000.0000
2《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11,397,07296.8050376,1453.195000.0000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11,397,07296.8050376,1453.1950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1、2、3 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旭峰律师、沈瑶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