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华内镜: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佳丽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战略调整及工作需要,刘海涛女士、朱正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现提名张利英女士、邱礼明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监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规划,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拟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