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华内镜: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5-04-18  澳华内镜(688212)公司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37.04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02%
累计已回购金额5,524.2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7.50元/股~41.99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司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4月1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7.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1.99元/股、最低价为37.5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24.2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