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威: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11  思特威(688213)公司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9月2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 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二) 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变更股份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有3名核查对象存在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以上3名核查对象非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并经上述3名核查对象说明,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激励计划事项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完全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以上3名核查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