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晟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孙建国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自有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收益,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