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晟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11-05  瑞晟智能(688215)公司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年9月14日,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袁峰先生提议回购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000万元(含)~2,000万元(含)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及2024年10月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4.1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1)。

二、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