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人: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利用率,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
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进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独立董事专项意见说明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