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09  江苏北人(688218)公司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北人”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2022年5月11日,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发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3年5月1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126,387股,占公司总股本117,795,700股的比例为

1.81%,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公司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江苏北人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江苏北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22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0

元(含税)。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17,795,7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2,126,387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410,238.17元(含税)。计算公式如下: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实际每股派发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0.09*(117,795,700-2,126,387)=10,410,238.17元。

四、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一)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前收盘价格为20.00元/股(2023年5月24日收盘价)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20.00-0.09=19.91元/股

(二)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17,795,700-2,126,387)*0.09÷117,795,700=0.0884元/股

因此,本次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20.00-0.0884=19.9116元/股

(三)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19.91-19.9116)/19.91=-0.01%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1%综上,江苏北人本次申请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之情形;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

江苏别人承诺:在提交本业务申请至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期间,公司不实施可能导致股本总额、证券类别、回购账户内股份数量等发生变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回购、股份注销、股权再融资、限售股解禁上市、股份性质变更、股权激励股份的登记、可转债开始转股等。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葛明象 曹飞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