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易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开展新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开展新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开展新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开展新项目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