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1-16  江苏北人(68821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3-052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18 号一楼VIP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
普通股股东人数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7,112,61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7,112,61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3.382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3.3824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 2,126,387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振友先生因工作

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林涛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汪凤鸿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的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7,112,31899.998900.00003000.0011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7,112,31899.998900.00003000.0011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7,112,31899.998900.00003000.0011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7,112,31899.998900.00003000.0011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7,112,31899.998900.00003000.0011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7,112,31899.998900.00003000.0011

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7,112,31899.998900.00003000.0011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7,112,31899.99893000.001100.0000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陶奕、张自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