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股份: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杨勇光先生、王广敬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勇光先生、王广敬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杨勇光先生、王广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杨勇光先生、王广敬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宜,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杨勇光先生、王广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
副总经理候选人简历杨勇光,男,198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4年7月至2013年3月,历任美的集团电机事业部会计、成本经理、派驻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任阿波罗(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2016年4月至2018年1月,任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8年1月至今,任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杨勇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13,1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988%。杨勇光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广敬,男,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9年6月至2015年12月,历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营销部门销售专员、销售经理、销售部长;2015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非汽车材料事业部销售总监;2017年11月至2023年10月,历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汽车材料事业部销售总监、新市场材料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10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
王广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