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股份:关于签署借款合同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11  会通股份(688219)公司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借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票回购方案内容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减少注册资本或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贷款),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后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二、与金融机构签署回购贷款合同的情况

2024年10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近日,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资金可根据回购进度分批提取

2、贷款期限:12个月

3、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

公司将严格遵循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回购方案后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