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年10月31日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024年11月18日起)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350,000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762%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3,266,558.29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9.06元/股-9.48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拟在未来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减少注册资本或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和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66)。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59,284,919股的比例为0.076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48元/股,最低价为9.0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66,558.29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