翱捷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2  翱捷科技(688220)公司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

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提示:

● 截至2023年10月31日,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397,507股,占公司总股本418,300,889股的比例为2.0075%,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027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3.80元/股,最低价为58.1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31,069.5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3)及后续回购进展相关公告。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及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的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397,507股,占公司总股本418,300,889股的比例为

2.0075%,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027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3.80元/股,最低价为58.1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31,069.5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